8月3日
多名游客在社交平臺發布視頻稱
在遼寧省撫順市清原滿族自治縣
紅河峽谷漂流景區
上萬游客滯留,高呼“退票”
一些游客表示
漂流結束后
等待許久也未見接駁車來接游客下山
最后徒步兩小時回到售票處
也有一些游客表示,道路擁堵
根本無法到達漂流起點
視頻畫面顯示,場面異常混亂
官方通報:深表歉意
積極與滯留游客協商賠償
8月4日,清原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紅河峽谷漂流景區游客滯留情況的通報》。其中提到,2024年8月3日,紅河峽谷漂流景區客流激增,景區內擺渡大巴車無法正常通行,景區周邊道路出現交通擁堵,部分游客長時間滯留。截至8月4日凌晨,大部分游客已有序返程。8月4日,因天氣預報有大雨,紅河谷漂流暫停營業。全文如下——
沒有船供游客漂流
有游客徒步2小時取車
遼寧省鞍山市的王女士告訴記者,3日當天組織了團隊到紅河峽谷進行漂流,門票價格為每人160元。下午2時許,經歷堵車后到達景區并進行了門票核銷,沒想到的是,景區里基本沒人維持秩序,他們趕上最后一波成功漂流,“我們抵達漂流終點后,本應有大巴車接著游客回到售票處,但是沒有車來接我們,我們徒步了2小時去取車。”
王女士說,雖然她們比較辛苦,但還算進行了漂流,還有一部分游客將門票核銷后到達漂流起點,卻發現根本沒有船,“門票是包含了大巴車擺渡的價格,最后沒有車,只能走回去取車,10元的手牌押金也沒有退,這次的體驗太不好了。”
紅河峽谷漂流滯留大量游客
來自遼寧省葫蘆島市的彭先生當天跟團到紅河峽谷進行漂流,彭先生介紹,他們一行下午2時左右抵達景區,進行門票核銷后到達漂流起點,沒有船供游客漂流,“路窄,都被車輛堵死了,拉船的貨車上不來等了好幾個小時,最后天黑后到售票大廳等(處理結果)。”
彭先生說,景區交通秩序混亂,維持秩序的人很少,游客數量又超出了景區接待能力,他們在登船的渡口等了三個多小時,因天氣特別熱,還有游客中暑了,“出現滯留后,當地公安部門到達景區維持秩序,當地政府在凌晨出面協調解決問題,基本是退一賠三,賠償款4日凌晨4點就到位了。”
景區游客徒步返回(來源:視頻截圖)
景區發布說明
解釋擺渡車沒及時接送游客的原因
已有游客收到退款補貼
8月4日,“紅河谷漂流”微信公眾號發布《關于8月3日紅河谷漂流擺渡車沒及時接送游客原因說明》。
記者注意到,8月4日,已有不少游客在網上曬出視頻、照片表示,事情已得到妥善解決,縣政府不僅給予退票,而且進行了住宿、交通等費用的補貼,根據路途遠近,現金補貼在300元至600元不等。還有游客在清原政務服務中心,不僅收到了退回的門票160元以及押金,還收到每人500元的補貼。
公開資料顯示,紅河峽谷漂流景區是國家4A級景區,位于遼寧省撫順市清原滿族自治縣,景區占地面積25平方公里,夏季的峽谷漂流全長12.8公里,漂流時間約2.5小時,也被稱為“中國北方第一漂”。
綜合:央廣網、每日經濟新聞、極目新聞、澎湃新聞
來源: 封面新聞
“以前遇到這種事情總是忍氣吞聲,經過這個案子,我們感受到只有法律才能真正保護我們企業應有的權益!”6月6日,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檢察院檢察官走進涉案企業開展法治專題講座,通過辦理的案件,以案釋法向企業宣傳遭遇網絡敲詐、網絡侵權時的正確做法,聽完檢察官的講述,該企業工作人員感嘆道。
檢察官在法治專題講座上講述的是宋某敲詐勒索案。宋某利用自媒體發布企業負面信息,以公關費為名有償刪帖,實則對多家企業進行敲詐勒索。經連云港市海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2023年12月28日,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20萬元,并責令退還多個被害單位損失共計150萬余元。宣判后,宋某不服,提出上訴。2024年4月16日,連云港市中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流量漲邪念生
2019年,宋某入職某企業工作,在閑暇之余,他搜集了自己所在企業的行業信息,并創立了微信公眾號“AAA說故事”(化名),主要發布一些行業相關信息。
起初,新創的微信公眾號沒有什么知名度,隨著宋某了解的行業內幕越來越多,其發布的內容也逐漸涉及更深層的行業資訊,公眾號粉絲量逐漸增長至6萬余人,且大多是業內人士。
此時,宋某產生了通過該微信公眾號“撈金”的想法。宋某認為,一些行業內的“爆料”,無論內容真假,只要發布,往往就會影響企業形象甚至企業的股價,這正是知名企業的“軟肋”,而刪帖是最快速解決問題的辦法,只要發布某些負面“爆料”,相關企業一定會找上門來協調刪除,自己便可借機收取費用。
以公關之名敲詐勒索
2021年年初,宋某開始在微信公眾號發布所謂的“爆料”信息,并有公司與其聯系刪帖。
“該司領導必備技能是PUA(全稱Pick-up Artist,意為‘搭訕藝術家’,俗稱‘戀愛大師’,此處指職場中上級通過話術對下屬的精神控制),你了解嗎?”2021年4月的一天,宋某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一篇文章,雖然沒有點名,但粉絲和行業內人員一眼就能看出宋某說的就是某公司。文章發布后不久,該公司工作人員便聯系宋某希望其刪除該文章。
“我已經掌握了公司的大量爆料材料,只要和我簽署公關合同并支付費用便可以刪除,我以后不再繼續發公司的負面報道。”面對該公司的要求,宋某說道。他甚至給該工作人員發信息說“錢不到賬,文章不撤”“你看其他公司都已經和我簽訂合同了”等等。在宋某的各種明示、暗示下,最終,該公司與其簽訂了期限為兩年的“公關合同”,交了30萬元“服務費”。
就這樣,宋某專門搜集并發布多家知名企業的負面信息,在2021年1月至10月間迫使被害企業與其聯系并簽訂“公關合同”,合同費用從12萬元至70萬元不等。甚至在某家企業打款后,宋某覺得來錢太快,僅一個多月后再次發布該企業負面信息,并要求該企業在原有基礎上續簽35萬元的合同。短短10個月,宋某敲詐勒索多家企業172萬元,其中實際得款153萬元。
2021年11月17日,被宋某敲詐的一家企業無法忍受宋某的威脅,選擇報警。次日,連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對該案立案偵查。
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許多企業經常會遇到自媒體賬號發布負面信息或是造謠,想刪帖就要交“公關費”的事情,為了維護企業形象和股價,有些企業只好選擇忍氣吞聲花錢“消災”。
因宋某的行為嚴重侵害企業權益,偵查階段,海州區檢察院應邀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從還原企業被脅迫的過程、核實企業同意支付錢款的原因、微信公眾號上文章的來源及真實性等10余個方面進行偵查取證,不斷夯實證據基礎。
2022年3月11日,該案被移送至海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在審查過程中,辦案檢察官根據被害人陳述、手機聊天記錄等客觀性證據,逐個梳理每家企業被敲詐勒索的時間、金額等事實,分析宋某對多家企業實施敲詐勒索行為的證據。
2022年6月2日,海州區檢察院召開檢委會會議對宋某敲詐勒索案進行討論。
“要嚴格區分輿論監督、網絡維權與敲詐勒索的界限。該案中,宋某打著輿論監督的旗號,利用被害企業害怕負面報道損害商業信譽的心理,專門搜集、發布企業負面信息,最終通過公關費用的名義迫使企業支付刪帖費、消除負面影響,不符合等價有償原則,是典型的敲詐勒索行為。”2022年6月2日,海州區檢察院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對該案進行討論,該院黨組成員、檢委會專職委員王義云在會上發表了自己的意見。通過深入細致的討論,大家最終認定宋某構成敲詐勒索罪。
2022年6月24日,海州區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宋某提起公訴。
2022年6月24日,海州區檢察院以宋某涉嫌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
在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發現很多企業遇到自媒體敲詐勒索時,往往不太善于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為了幫助企業更加健康、有序地經營,該院在分析研判和實地走訪后,于2022年12月20日向被害企業制發企業風險提示函,并聯合公安機關開展網絡空間治理,專項打擊“新聞敲詐”網絡犯罪。
2023年12月,依托“檢察藍護航崗”,檢察官為轄區企業開展普法宣傳,保障行業健康良性發展。圖為辦案檢察官為企業法務提供一對一法律咨詢。
針對該案特點,海州區檢察院依托檢察護企“檢察藍護航崗”,為涉案企業開展普法宣傳和專題講座,通過以案釋法向企業宣傳遭遇網絡敲詐、網絡侵權時的正確做法,幫助企業合法經營,保障行業健康良性發展。
“通過這個案件的辦理,我們自身也在不斷反思,要提升正確應對輿情、處理輿情的能力,有了你們的幫助,在遇到類似事件時,我們會第一時間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再受‘敲詐’之苦。”2022年12月30日,被害企業向檢察機關送達了回函。
2022年6月底,辦案檢察官前往涉案企業所在園區,走訪園區多家企業,就企業遭遇“新聞敲詐”情況開展調研。
辦理一案,治理一片。海州區檢察院梳理辦理的“新聞敲詐”“按鍵傷企”案件后,通過座談、調研等方式問需于企,針對企業提出的如何區分宣傳費和敲詐勒索、遇到不良自媒體惡意抹黑企業形象該如何維權等問題,積極開展普法宣傳。2024年以來,該院在全區舉辦知識產權保護、企業員工法律風險防范、企業合規發展等各項主題普法講座30余場;同時,該院將“新聞敲詐”“按鍵傷企”案件辦理情況形成調研報告向上級院匯報,由連云港市檢察院在全市組建敲詐企業案件辦理專班,高質效辦理涉企業類敲詐案件,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助力企業有序運營。
檢察官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少數自媒體從業者從事“造謠引流”“輿情敲詐”“有償刪帖”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互聯網生態環境,擾亂正常市場秩序,必將受到法律制裁。4月至6月,中央網信辦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清朗·整治‘自媒體’無底線博流量”專項行動,從嚴整治為了流量不擇手段、喪失底線的“自媒體”。廣大網民和企業也不要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當遭遇網絡敲詐、網絡侵權時,應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請廣大網民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共同維護健康有序、和諧清朗的網絡環境。
轉自:檢察日報·明鏡周刊
記者:盧志堅 孫鑫鑫 劉漢璇
來源: 檢察日報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