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很多公司不會購置大量辦公電腦,而采用租賃的方式來降低運營成本,沒成想,一位“95后”姑娘把以公司名義租來的電腦直接“打包出售”。
12月12日,記者從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靜安區檢察院”)獲悉,該院以職務侵占罪對被告人張某提起公訴。近日,靜安區人民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靜安區檢察院介紹,2018年9月,95后張某到上海某公司擔任行政前臺,主要負責前臺接待、員工考勤、收發快遞、打印復印文件、掃描合同等工作,根據安排,她還負責公司電腦租賃的相關事宜。
張某所在的公司因經常需要外派人員到其他地方上班,需要給這部分工作人員提供辦公電腦,但是反復購買成本太高,就選擇了租賃。在公司任職期間,張某會定期匯總各部門反饋的辦公需要,制作匯總表報給負責人進行審核,再通過長期合作的租賃公司去下單租賃電腦。平日里,和租賃公司的對接,都是由張某出面完成。
日常工作中,張某發現,自己公司和租賃公司A有著長期合作關系,租賃公司A在與自己公司建立租賃關系時,已經審核過公司的資質。自己公司再次租賃僅需在平臺上使用公司賬戶下單,并按月支付租金。這一漏洞,讓心思活絡的張某,有了“別樣”的心思。
在她的認知里,她可以向租賃公司私下多報一些電腦租賃需求,再把租來的電腦直接對外出售,從而套取一大筆現金,而自己僅需要定期繳納租金,即可“神不知鬼不覺”。套取的現金,不僅可以幫助男友償還信用卡,自己還能享受更好的生活。
為了瞞天過海,張某先是聯絡租賃公司A,要求在租賃電腦的管理賬戶下,開設子賬戶,然后通過子賬戶申請租賃筆記本電腦,來掩飾犯罪行為。同時,她還聯系了上海某回收公司員工曹某(另案處理),以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向曹某出售租來的筆記本電腦。
這種別樣的“套現”方式,真的能實現“資金”永動么?在支付一段時間租金后,張某發現前期租賃電腦累計支付的租金已經超過了出售電腦拿到手的錢,張某不得不租賃更多的筆記本電腦用來出售,換取現金來填補租金的窟窿,但是租的電腦越多,每月支付的租金也越多,資金流已經被迫進入了惡性循環。
機緣巧合下,張某找到了繼續作案的空間,她以公司的名義聯系上了租賃公司B,并與對方達成合作,繼續通過之前“以售養租”的方式不斷套取現金。
紙是包不住火的,其實張某自己也知道,這樣的做法遲早有穿幫的一天,資金的窟窿只會越來越大。為了拖延案發時間,她仍不斷通過租賃筆記本電腦予以出售來維持資金鏈,直到最后A公司找上門,向張某所在公司索要電腦租金。案發后,公司決定向警方報案。
經查,2018年10月至2021年4月間,張某共向A公司租賃電腦共計423臺,2019年4月至2021年4月間,張某向B公司租賃電腦共計138臺。經鑒定,上述電腦采購成本價總計人民幣1048萬余元,張某出售電腦所得人民幣756萬余元。案發前,張某向A公司支付租金及買斷款共計370萬余元,向B公司支付租金79萬余元。張某收取的錢款中,除去支付租金部分,其余錢款用于個人消費或轉賬給其男友。
案件移送到檢察機關,承辦檢察官認為,被告人張某作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終,法院作出前述判決。(記者 李菁 通訊員 顧家奇)
來源: 澎湃新聞
于節省成本的考慮,如今很多公司不會再購置大量辦公電腦,而是采用租賃的方式。“95后”張某盯上了其中的漏洞,偷偷把以公司名義租來的電腦對外出售,獲利700多萬元。近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以職務侵占罪對張某提起公訴,靜安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0年半,并處罰金10萬元。
2018年9月,張某到上海某公司擔任行政前臺,主要負責前臺接待、員工考勤、收發快遞、打印復印文件、掃描合同等工作,同時負責公司電腦租賃的相關事宜。張某要定期匯總各部門反饋的辦公需要,制作匯總表報給負責人進行審核,再向長期合作的租賃公司下單租賃電腦。
張某發現,自己的公司和這家租賃公司有著長期合作關系,租賃公司已審核過公司的資質,因此本公司再次租賃時,僅需在平臺上使用公司賬戶下單,并按月支付租金即可,沒有其他流程。張某立刻想到,自己可以多報一些電腦租賃需求,再把多租來的電腦直接對外出售,從而套取一大筆現金,而代價僅是定期繳納租金。張某到案后交代,她計劃用套取的現金幫助男友償還信用卡,讓自己享受更好的生活。
為了掩飾自己的行為,張某先是聯絡租賃公司,要求在租賃電腦的管理賬戶下開設子賬戶,然后通過子賬戶申請租賃筆記本電腦。同時,她還聯系了上海某回收公司員工曹某(另案處理),約定以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向曹某出售租來的筆記本電腦。
一段時間后,張某發現,因租賃的時間過長,累計支付的租金已經超過了出售電腦的錢,她不得不租賃更多的筆記本電腦用來出售,換取現金來填補租金的窟窿。但是租的電腦越多,每月支付的租金也越多,資金流進入惡性循環。機緣巧合下,張某聯系上了另一家租賃公司,她又以公司的名義聯系上了這家租賃公司,并與對方達成合作,繼續通過“以售養租”的方式不斷套取現金。直到欠下的租金過多,租賃公司上門催討,本案才案發。
經查,2018年10月至2021年4月間,張某共向第一家公司租賃電腦共計423臺,2019年4月至2021年4月間,張某向第二家公司租賃電腦共計138臺。經鑒定,上述電腦采購成本價稅總計1048萬余元,張某出售電腦所得756萬余元。除去支付租金部分,張某所得錢款用于個人消費或轉賬給其男友。
欄目主編:王海燕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圖片編輯:徐佳敏
來源:作者:王閑樂 顧家奇
個年輕女孩因為離家出走,想通過賣掉家里的電腦來獲得資金,但在交易過程中被店主識破并報警,最終回到家中。這一事件在網上掀起了一波熱議,評論區更是火藥味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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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兩個女孩來到手機店,稱要賣電腦和 iPad,不指望能賣多少錢,看著給就行。
店主察覺不對,開始詢問具體情況,包括女孩的年齡、身份、聯系方式等,但女孩提供的電話撥打不通。
店主和家長通話后,感覺情況不對,趕緊去鎖門并報警。家長稱孩子被洗腦從家里跑出來了,現在已經報警在尋找。店主守著門等待父母和民警趕到,期間核實了家長的身份,確保女孩的安全。
網友熱議:
“這老板做了件大好事,拯救了兩個家庭啊這是。”不一定,被洗腦了很嚴重,回家也不安全!
“黑色衣服的這個絕對是主導,手機在她包里賣的東西都是白色衣服女生的,也是黑衣服引導白色女生出去講電話免提被聽到然后被鎖住報警了,崩潰的也是黑衣服。”
最后一黑一白的兄弟你倆背著手站門口:“又做了件大好事~ 這世界沒我們可怎么辦!!”
那么最后小編想問:面對這樣的社會現象,我們該如何應對和解決?對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