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后,民警查看小區視頻發現一個穿白色上衣的男子非常可疑,他進入現場附近時左手拿著一個快遞,離開時右手多了一個方形像筆記本電腦的東西。
經查,薛某今年20歲,武漢本地人。去年大學畢業后一直無業。薛某交代,他當天下樓取了快遞包裹后打算抄近路從公寓樓里穿過去回家,途中發現小楊家的門沒關,于是臨時起意進入房間偷走了書桌上的筆記本電腦,隨后前往廣埠屯電腦城把電腦以1900元的價格賣出。然而當民警趕到電腦城時,被盜的筆記本電腦已經被轉賣了。好在老板賣給了熟人,還有線索可以追查。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終于找到了買走筆記本的人,追回了筆記本電腦。
目前,薛某因涉嫌入室盜竊被洪山警方依法刑拘。
來源:湖北經視《經視直播》 | 記者:劉杉 李海 | 通訊員:羅維舟 | 編輯:湯巧霞 | 主編:李玲
江日報融媒體2月18日訊(記者戴旻陽 通訊員李雨生 聞期駿)2月14日,東湖高新轄區一家新型科技企業的41臺電腦被盜,里面存有市場預估達8000余萬元的核心商業機密,關乎企業命運。武漢市公安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分局關南派出所接到報案后,民警爭分奪秒展開偵查,僅用31個小時抓獲犯罪嫌疑人師某,追回全部被盜電腦。
14日上午9時,轄區一家科技公司多位員工上班時,發現放在工位上的筆記本電腦不翼而飛。員工們統計后發現,包括公司核心研發部門在內的多個部門總計41臺電腦不見蹤影。其中部分電腦中包含正在研發的某項目核心機密內容,感到事態嚴重的公司經理徐某連忙撥打了關南派出所報警電話。關南派出所所長邱澤勇迅速帶民警趕往公司。
徐經理見到民警后心急如焚,他介紹,公司主攻研發新型科技產品,被盜電腦中存儲著公司正在研發的某項目核心機密資料,估值達8000余萬元,關乎企業發展命運。
接到報案,辦案民警王旭、毛昊宇、盧偉等人立即開展走訪摸排工作,同時對案發時段所有視頻資料進行調取。
辦案民警們分成6個小組,分工合作調閱公司視頻資料,15日凌晨4時許,調閱300小時視頻資料,終于發現端倪:2月13日中午12時許,一陌生男子尾隨員工進入公司,輕車熟路潛進公司廁所后就一直沒有出來。當晚22時許,該神秘男子進入公司辦公區域,大肆盜取辦公桌上的電腦后快速逃離作案現場。
發現破案線索,民警立即通過循線追蹤,鎖定犯罪嫌疑人最后落腳地——轄區內一小區居民樓24樓。
2月15日早上8時許,辦案民警前往現場進行抓捕布控。經過6個小時的蹲守,14時許,當犯罪嫌疑人拉開門正準備外出時,被民警當場控制。民警在他家中查獲失竊的41臺筆記本電腦及作案工具。
據犯罪嫌疑人師某交代,他去年應聘至該公司上班,不久辭職,對公司的內部結構、安防情況十分熟悉。案發當日,他戴上眼鏡及假發喬裝后,尾隨上班員工進入公司,并潛藏在公司廁所約10個小時,待夜深人靜之時大肆作案。
東新分局快速辦理了贓物登記、證據固定和發還手續。2月18日上午,辦案民警將41臺電腦送至公司員工手中,并指導企業加強內部安全管理,避免再受到不法分子侵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師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東新警方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編輯:祝潔】
民晚報訊 (記者 郭劍烽 通訊員 陳淵明)日前,寶山警方抓獲一名盜竊女主播筆記本電腦的犯罪嫌疑人,而此人竟然是女主播的男友、昔日的“榜一大哥”。他的作案動機竟是因為嫉妒新“榜一大哥”,令人哭笑不得。
寶山公安分局供圖
9月22日深夜,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羅南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羅小姐報警稱,她價值近3萬元的筆記本電腦被盜,接到報警后,民警迅速到場處置。經勘查,民警發現羅小姐租住的房屋并無被外力侵入的痕跡。且經羅小姐現場清點后發現,除電腦外并無其他財物被盜。
帶著疑問,民警詳細詢問了羅小姐發現筆記本電腦被盜的經過以及房屋內其他人員的情況。原來,羅小姐是一名網絡主播,她平時都是傍晚出門直播,忙到深夜才回家休息。當天,她下班回家后突然心血來潮,想拿出筆記本電腦看劇,卻發現放置在床頭柜里的筆記本電腦連同充電器都不見了。
經民警進一步了解,和羅小姐一同合租的是她的網戀男友吳某。吳某曾是羅小姐直播間的“榜一大哥”,經過半年多的打賞“沖榜”和大膽表白,吳某終于俘獲了羅小姐的芳心,并決定共同生活一段時間,增進彼此的了解。
吳某今年5月起待業在家,沒有了經濟來源的他,看著羅小姐的直播間出現新的“榜一大哥”,他心中醋意橫生。最近,又有人給羅小姐訂購了1臺近3萬元的筆記本電腦。這讓吳某妒火中燒,常常對羅小姐冷嘲熱諷,使羅小姐生出了盡快分手并搬離此地的想法,可還沒等她搬走,別人送她的筆記本電腦就不見了,吳某也不知所蹤。
根據羅小姐提供的線索,民警迅速將嫌疑人吳某抓獲。經審訊,吳某交代:筆記本電腦的確是他偷的,并已將該電腦通過二手平臺低價售賣,所得贓款也被他揮霍一空。之所以這么做,就是為報復女友接受別人的禮物,同時眼看兩人的感情越來越難維系,吳某也產生了盜走筆記本電腦作為補償的荒誕想法。
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某因涉嫌盜竊罪被寶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