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智聯招聘”員工參與倒賣個人信息案。該案涉及公民個人信息達16萬余份,這些個人簡歷一份被賣5元左右。
記者從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獲悉,一起“智聯招聘”員工參與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在北京市朝陽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無業人員鄭某為了獲得公民簡歷信息,偽造假的企業營業執照并提供給北京網聘咨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簡稱“智聯招聘”)工作人員盧某和王某,獲得企業會員賬號,獲取大量公民簡歷,然后在淘寶上銷售。該案涉及公民個人信息達16萬余份。
記者了解到,被告人盧某和王某在案發前是“智聯招聘”的員工,被告人鄭某是一家淘寶店店主,專門在網上賣個人信息。
一條簡歷被賣多少錢
記者獲悉,今年5月6日,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了第一次開庭審理。
資料圖
1982年出生的鄭某曾在淘寶開店賣日用品,從2016年開始轉而買賣個人信息。在庭審中,鄭某稱,之前和“智聯招聘”員工盧某和王某并不認識,而是認識解某,從解某處購買簡歷。據了解,鄭某從解某處購買了十余萬份“智聯招聘”的個人信息:
“一份是2.5-5元,看下載量,偏遠地區的簡歷便宜點,一線城市的貴些,全國區域的就更貴些。”
解某的個人簡歷是從黃某從“智聯招聘”偷來的。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黃某2016年10月至2018年6月間,非法進入“智聯招聘”賬號內,盜取個人簡歷信息出售給解某,違法所得20余萬元。
解某在庭審中稱,一份簡歷,區域的2元,一線城市3.5元,全國的4元。他加價五毛到一塊賣給鄭某。幾經轉手,解某將這些非法獲取的個人簡歷信息出售給鄭某,違法所得60余萬元,而鄭某通過支付寶支付錢款。
除了在解某處購買的簡歷,鄭某還從“智聯招聘”員工盧某和王某處購買了大量簡歷進行出售。
這些個人簡歷信息都流向了哪里?一份能賣多少錢?記者從法院獲悉,鄭某在庭審中稱,一份4.5元的簡歷,他加價1元到1.5元在淘寶上銷售。最終,一份簡歷的出售價格為5-6元左右不等。
“智聯招聘”員工協助造假出售簡歷
2018年,鄭某結識了在“智聯招聘”工作的盧某和王某,開始從二人處購買簡歷。“他們有便宜的套餐,一份簡歷4.5元,一個賬號2800份簡歷”鄭某稱。
面對公訴人的提問,鄭某說了下面一段話:
盧XX在“智聯招聘”上班,是銷售,他的信息會更靠譜,18年初,他說他們有便宜的套餐,一份簡歷4.5元,一個賬號2800份簡歷,但這個套餐需要企業客戶提供營業執照,但我說沒有營業執照,他說他認識PS的可以做假的,我買了100多個賬號,盧XX和王X性質是一樣的,都是“智聯招聘”的銷售。我在王X那買了20-30個賬號。我在他倆這買的賬號都是2800份簡歷一個,4.5元一份。我給他們錢都是微信、支付寶。
按照“智聯招聘”的正常信息銷售流程,企業需要與“智聯招聘”簽訂正式合同,待審批生效后再以企業賬號的形式獲得信息。
盧某在庭審中稱,鄭某自稱是獵頭公司的,需要大量簡歷。于是盧某通過公司內部獲取了超過60個企業名稱,還協助鄭某用PS偽造虛假的企業營業執照蒙混過關。鄭某將錢款轉至盧某的個人微信或支付寶賬戶,再由盧某轉至公司的銀行賬戶。
當公訴人當庭詢問其做法是否符合“智聯招聘”制度要求時,盧某稱“領導跟我說客戶給錢就行”。但他同時稱自己并未從中獲益。
而另一位“智聯招聘”的銷售員王某則稱,其在一開始并不知道鄭某營業執照的假的,“我到后來才知道是他PS的”。面對公訴人“你提供企業名稱,鄭某就提供營業執照”是否符合常理的疑問,王某稱其未考慮太多。
記者了解到,經過5月6日和7月5日兩次開庭,此案未當庭宣判。
倒賣公民個人信息案件頻發
記者了解到,“智聯招聘”并不是第一次出現“員工參與倒賣個人簡歷”的案件。
公開資料顯示,2016年6月22日,“智聯招聘”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公司發現員工申某私下出售幾十萬條網站的個人簡歷,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住址、電話、受教育程度、工作單位、薪資收入等個人信息。該公司負責人說,按照公司的正常流程,銷售人員去找有招聘需求的公司,雙方簽署《服務合同》,對方繳納服務費用后,公司會提供網站簡歷庫下載的用戶名和初始密碼給對方,對方在已開通的權限內對簡歷庫的個人簡歷進行下載。報案的工作人員說,公司每份簡歷對外的市場報價是50元,但申某對外的兜售價格為2元一份。
2017年6月2日,申某因涉嫌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罪,在朝陽法院出庭受審。經審理,法院認定其行為構成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罪,判處申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生效文書中看到,判決書中認定的被告人銷售或購買的個人信息數量均十分可觀,每次交易達上萬條數據的情況十分常見。
2018年10月29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倒賣公民信息案件進行宣判,被告人唐某利用工作便利,在其單位辦公室內盜取全國人口信息庫和全國機動車、駕駛人資源信息庫,非法獲取公民的個人戶籍、車輛信息約11300余條,并將以上信息轉賣,收款達十萬余元。唐某還指使女友涂某幫其操作微信聯系上、下線,讓涂某購買公民在移動公司登記的手機號碼信息約11700余條,并將信息倒賣,獲利約4萬余元。
2018年11月30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判決書顯示,被告人王某與他人一起在互聯網上通過QQ、微信等方式大量倒賣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獲利。經查,王某銷售的公民個人信息(包括姓名、電話、地址等信息)累計達5萬余條。
記者了解到,此前“兩高”發布的《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規定,對于公民的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只要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50條以上,即構成“情節嚴重”。而對于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標準則是500條以上。對于其他公民個人信息,標準為5000條以上。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微信公號)
近,周杰倫播放器...啊不,QQ音樂迎來了11.2.0版本更新。
作為一款僅次于微信的國民級App,每一次更新都是飽受矚目哈,所以這次更新帶來了啥呢?
反正沒有周董的新歌。
誒誒誒,別走先。雖然沒有出新歌,但是周董的老歌可以免費聽了噢~
不過,機哥想先說一下,本次更新的新功能——「智能煲機」。
智能煲機
有的機友可能會問:機哥哥,煲機是什么東西呀?
煲機嘛,可不是煲手機哈,是煲音響和耳機,根本目的就是讓它們快速老化。
好端端的,為什么要它們老化呢?
咱都知道,聲音是由物體振動產生的。而耳機的聲音,是內部的振膜做垂直運動產生的。
但新耳機的振膜太緊實,導致振動得時候不那么給力,所以產生的聲音就可能不太自然。
這就像我們新買的車一樣,需要開一段時間去磨合,耳機也是這個道理。煲機,就是它快速度過這個磨合期。
但煲機的要求非常多:不能音量太大,也不能太長時間,還不能一直用低音重音“炸”它...總之很多就對了。
而QQ音樂本次更新的「智能煲機」,就是傻瓜式一鍵操作,交給軟件自己煲就行了。
不僅如此,還能看我們耳機的評估分數。
整個煲機有六個階段,分別有:快速開煲、流行樂、低音、全頻、人聲和純樂器,必須完成一階段才能開啟下一個。這里機哥就不逐個講了。
總之,在煲機之前,我們得先選擇設備,里邊幾乎覆蓋市面上常見的設備。誒,竟然還能煲AirPods?
來得早不如來得巧,機哥拿上剛從Apple Store換新的AirPods Pro,來煲一下看看。
首先是「快速開煲」~
點開的一瞬間,差點被把機哥我給送走了。
這特么,一上來就是個滋滋滋的電音,誰頂得住啊。
不過機哥確實是錯了,因為煲機是不需要聽的,丟在一邊就好了。
但問題來了——藍牙耳機一摘下就會自動斷開。
于是還得把入耳檢測關掉。我想,這樣應該就能開始煲了吧。但...機哥又一次失算了。
給機友們看看煲機頁面。
甭管接下來那么多個階段,就這開頭第一個就得20個小時。
你們知道AirPods Pro的單次續航是多久嘛——4.5小時。
噢,難道我還得掐著時間,四個多小時后插回去充個電,充滿了再拿出來繼續煲?
機哥我是挺閑,但不是傻啊,這哪里是人做的事情?
而且對耳機音響煲機這件事,其實機哥以前也嘗試著煲過,也沒怎么聽出啥差別。咱藍牙耳機,就還是不湊這熱鬧了吧。
那接下來,我們就來嘮嘮大家最想看的部分了。
免費聽歌
最近呢,QQ音樂正在內測“看廣告免費聽歌”,所以就得看是哪位機友運氣好,能夠成為幸運用戶啦。
利用我們的「看廣告」時間,來換取「聽歌」時間。在QQ音樂這里,每看15秒廣告,就能增加30分鐘的聽歌時間,真就是越看越強~
原本免費用戶只能聽付費歌的一小段,現在只要看了廣告就能聽整首,而且還能聽別的付費歌曲。
好家伙,機哥直呼好家伙。
一時間網友們都懵了。
但事實就是如此,絕大多數網友都是支持這個模式的。
八弟就是其中一員,他也就上下班聽聽周杰倫、林俊杰的歌,通勤一天一個小時。看30秒廣告管夠一天,豈不美哉?
但機哥左思右想,還是感覺不太對勁。于是我去看了一下內測的詳情頁,果不其然——
天底下,哪里有這么美的事情呢?
開啟免費聽歌模式后,騰訊將會在App內,以各種形式投放廣告——開屏、通知欄、按鈕廣告、浮動廣告、彈窗廣告、暫停廣告....等等。
甚至還留了一手——未來新興廣告形式。
而且,不是所有的付費歌都能聽的,其中像數字專輯、數字單曲、會員長音頻等,就目前的規則下,都不在免費聽的范圍。
不過這個還行,不怎么影響。
主要是那些,想囤免費聽歌時間的機友們,機哥勸你們還是別想了——
這個免費聽歌時間,不是可聽時間,而是倒計時——
我們應該理解為:看15秒廣告獲得30分鐘的聽付費歌的權益,而不是累計聽30分鐘的付費歌曲。
詳情頁內,還非常“貼心”的寫了:請在有效期內盡快使用~
所以,機友們懂了嗎?
誒,不知道為啥,當機哥知道這些細節之后,我心里反而好受些了呢?
其實,單說這以廣告換聽歌時長的策略,機哥覺得還是蠻不錯的。畢竟有不少人,也就在QQ音樂里聽那么幾個歌手。
又或者,只是有時候想聽那么幾首歌,卻只能聽片段或者干脆聽不了。
而這的唯一的解決辦法,就就是“承擔”全款會員費,而那所謂的會員曲庫,對于他們是一點意義都沒有的。
比較典型的,就是像機哥這種,專為周董而下載QQ音樂的。應該不止我一個吧?
如果說,未來這個策略正式推出了,想必一些付費用戶心理落差將會非常大——反正開了會員不也是有廣告么?
那還真不如,直接看廣告換時長。
不過機哥倒是沒太大所謂,畢竟:咪咕YYDS。
華社濟南6月8日電 題:在微信、QQ群拉人頭發展下線獲利……警惕一些社交電商觸碰傳銷紅線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邵魯文、楊文
今年4月,煙臺市民王愛青被親戚拉進了多個微信群,通過群內鏈接購買商品可以返利,但最近微信群管理員開始鼓勵大家發展下線。王愛青認為,原本用來購物的微信群開始變了味兒。
近年來,通過微信、QQ群以及相關APP等社交軟件購買商品在一些消費者中流行,被稱為社交電商模式。但“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有的社交電商盈利重點不是實際的商品或服務,而是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收取人頭費等獲利,與傳銷行為相似,遭到消費者、專家等多方質疑,多地監管部門也對一些涉嫌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
社交電商熱度攀升,宣稱拉下線分享鏈接每天能賺三四十元
王愛青最近被微信群管理員頻繁通知:“如果進一步發展下線,不僅有金錢獎勵,別人購買產品時上線也能得到返利。”
據了解,近兩年,在QQ群、微信群等社交平臺上,有的群組通過分享商品引導成員購買,并伴有誘人的返利和發展下線的獎勵,吸引了不少消費者。記者在社交軟件中輸入“社交電商”“返利”等關鍵詞,搜出上百個群組。
記者進入一個名為“電商內購返利互助群”的QQ群,群內上百個成員幾乎無人購買商品,群主主要是鼓勵成員發展下線,讓下線通過商品鏈接購買商品,以此獲得獎勵。鏈接商品大多為面膜、衛生紙、零食等,價格在10元到50元不等。
有的用戶告訴記者,除建社交群組外,還有一些專門用來發展下線的社交電商APP,以夸張的宣傳拉攏用戶。
記者下載多款APP進行測試,發現大多數APP需要提供邀請人手機號或邀請碼才可注冊,注冊成功后會彈出宣傳頁面,宣稱每天分享鏈接保底能賺三四十元、邀請好友每次得10元等。不過,當記者嘗試邀請了一位好友后卻發現,僅獲得平臺的“金幣”,而宣稱的現金則需要發展下線并讓下線購買商品后才能得到。
人頭數與用戶獲利掛鉤,開發機器人工具“管理”下線
在一些消費投訴平臺上,不少消費者投訴一些社交電商APP存在虛假宣傳、鼓勵拉人頭等行為。
有消費者投訴一款名為“拼購APP”的應用,稱其慫恿會員發展下一級代理,不斷拉人頭進去充值,充值數目越大傭金越高,認為該APP涉嫌傳銷和非法集資。
記者在多款社交電商APP中看到,設置會員等級是這類APP的突出特點。在一款APP中,設有合伙人、團長、高級團長等層級,而根據拉人頭的數量,平臺還為下線設置了從A到H等若干個等級。
例如,該平臺中一篇“教學文章”中提到,加入成為團長并發展下線,每月可獲得傭金,下線再去發展更多下線,收入提升更明顯,“在擁有5級下線后,每個月就能收入33280元”。
一款APP的客服人員告訴記者,人頭數與用戶獲利掛鉤是平臺的核心玩法,不同層級之間收入差距很明顯。只要發展的下線層級達到3級以上,每個月收益保底3000元。而且還能與眾多下線形成團隊,獲得20%到30%不等的額外團隊收益獎金。
一些地方消協提醒,社交電商APP的套路,最開始是銷售商品實物或服務,通過發展下線產生的銷售業績作為上線計酬或返利依據。但隨著下線越來越多,所謂的收益更多是以拉人頭或收取入門費為依據。因此一些人專門以此牟利,打著推廣商品獲得返利的名義拉攏下線,并開發出機器人工具,實現對下線的“管理”。
記者聯系到一款名為“造夢機器人”的程序開發商。對方表示,所開發的程序可以與多個電商平臺和社交網絡接口進行對接,實現自動上下線傭金綁定,還可自定義傭金比例。在對方給記者展示的收益截圖中,大多數人的月預估收入超過一萬元,極具誘惑力,而開發這類程序最低只需幾百元。
多地嚴查社交平臺涉傳銷行為,專家建議發“黑名單”預警
記者發現,針對一些社交電商平臺拉人頭、收入門費等行為,多地市場監管部門以涉嫌傳銷進行查處。
2019年3月,社交電商平臺“花生日記”因設置會員層級最多達51級,累計收取傭金超過4.5億元等涉嫌傳銷(直銷)違法行為,被廣州市市場監管局處罰。
2020年3月,廣西百色市市場監管局公布消費者維權案例,指出社交電商平臺“未來集市”的消費返利是傳銷新模式。“其要求會員及加入者交納入門費或者變相交納入門費,靠發展下線盈利,頗具迷惑性。”
山東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的相關案件中,涉案企業利用互聯網平臺和社交網絡發展會員或代理,最終形成多個層級,這種經營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構成組織策劃傳銷行為。
中商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8-2023年中國社交電商行業市場前景及投資機會研究報告》中指出,預計2020年中國網絡零售市場規模為9.6萬億元,其中社交電商市場規模將達到3萬億元,占網絡零售交易規模的三分之一。
專家建議,應加強對社交電商平臺的規范,嚴防傳銷滋生。山東王寧律師事務所律師馬金友說,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只要有拉人頭、交入門費、層級計酬等特點的行為就涉嫌傳銷。執法部門在發現和查處的同時,應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將相關平臺列入黑名單。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侯國躍表示,監管部門在規范社交電商發展模式的同時,還需借助行業組織的力量,引導平臺探索多元化盈利模式,促進平臺的可持續發展。
山東省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尹強民說,消費者要加強防范意識,不要輕信平臺宣傳的高額收益承諾,對拉人頭、收益與下線掛鉤等情況,更要提高警惕,防止落入傳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