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華創證券研究院傳媒團隊電話會議遭到遙望網絡董秘“在線打假”。在定向邀請的電話會議中,一名自稱遙望網絡公司高管的陳總在高談闊論后,被遙望網絡董秘馬超直指其身份虛假,并質疑華創證券兩度邀請公司假高管的行為。
隨后,華創證券研究院發布對外聲明稱,邀請參會介紹情況的是經第三方專家公司推薦、曾擔任遙望網絡“微小盟”平臺產品經理的顧晨某;現經與遙望網絡進行溝通核實,確認顧晨某已從該公司離職。
在該電話會議事件的第二天,證監會也表態指出,已啟動對華創證券事件的調查核實,觸及法規的,將嚴肅查處。
華創電話會“翻車”事件正揭開第三方專家公司的冰山一角。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專家”也成為了可以變現的商品——在很多專家庫平臺上明碼標價,公開買賣,出場費低的每小時在1500元左右,高的超過萬元。但專家庫中的“專家”卻真假難辨,包裝、夸大亂象頻發,有的產品經理被包裝成業務部門經理,一線銷售被包裝成銷售總監,這背后是平臺高抽成,有的抽成近半。
另一方面,“專家”所提供的“咨詢”等服務有的或涉泄密,如果這些信息被用來操縱市場將面臨嚴重后果。
內部信息需求催生“專家”生意:專家不一定對行業有深厚見解,主要是掌握內部信息
華創證券研究院傳媒團隊電話會議“翻車”引發關注,一時間“假專家”成為熱詞,那么,華創證券這場電話會議中所提到的“機構平臺的專家庫”是什么?
據一位券商研究院工作人員小楊(化名)透露,絕大部分證券公司有自己穩定的專家團隊,團隊往往來自于研究員、機構銷售、研究院會務部門等各方面人脈網絡,覆蓋了不同產業和領域。規模越大的機構的研究院自有專家庫范圍往往也越廣,不需要第三方專家機構合作。
與此同時,小楊說,也有一些券商會跟第三方的專家智庫合作邀請專家。這種第三方機構類似于地產中介,服務于券商等賣方機構,比如凱盛專家、51專家(我要專家)等,或主要為買方提供咨詢服務。
小楊介紹,對上市公司高管資源,分析師往往自己比較熟悉,所以一般第三方平臺邀請的專家主要為未上市公司、或涉及產業鏈的研究。
信息的不對等讓這個行業有了存在的價值。另一位在券商研究院工作的曉靜(化名)告訴記者,市場對于專家的需求一直存在,而“專家”不一定是對行業有特殊、或深厚的見解,在業內處于頂尖地位,有時候只要是行業或公司的內部人士,手握其他人不了解的信息,就可以被稱之為“專家”。
而往往無論是賣方機構,或是買方機構,甚至是個人投資者,對于信息,尤其是內部信息有著強烈的好奇。或是出于了解行業情況、或是為了尋找投資方向,自稱為內部人士所提供的信息,往往會引來大家的關注。
一方面是希望獲得更多內部信息的投資方,以及希望借此吸引更多投資方的賣方研究機構;另一方面是手握信息的內部人士、或見解獨到的業內大牛。雙方信息的不對等讓為雙方牽線搭橋的第三方專家機構應運而生。
“專家庫之所以能夠快速發展,甚至利用包裝手段不斷制造專家,是因為市場對專家的需求和認可”,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陳曉薇說。
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國內較為知名的第三方機構包括凱盛融英(凱盛專家)、商霖華通、大牛家、領路、在行、51專家等。除了凱盛等主要服務于企業客戶,還有在行等平臺,服務于個人用戶。
凱盛專家在官網中這樣寫道:目前,凱盛融英在全球范圍內擁有 2000 多家客戶,包括中國知名的金融機構,海外對沖基金,跨國咨詢公司及全球各類企業以及高凈值私人客戶。
專家來源揭秘:渠道來源多樣,有的會使用互聯網爬蟲技術獲取資源,有的號稱簽約30萬專家
那么,專家庫中的“專家”是怎樣來的?
據業內人士介紹,專家庫的“專家”往往來自于多個渠道,包括公司有償簽約、關系網互相介紹等。也有業內人士表示,曾經接到來自于專家庫公司的座機電話,邀請入駐專家庫。記者注意到,在多個平臺上,都提供了注冊用戶自己申請專家認證的通道。
在凱盛專家的App“我”的板塊中,在突出位置上有著“專家資料”一欄。為什么要填寫專家資料?凱盛這樣解釋,準確完整的資料有助于為您匹配更多知識變現的機會,這些機會包括:機構咨詢、個人咨詢、演講等。
專家資料會被誰看到?凱盛專家稱,我們的隱私保護策略為:工作經歷,僅凱盛項目人員、極少數特定咨詢客戶可見。自我介紹、經驗標簽為所有人可見。
記者填寫相關信息后,工作經驗一欄并未被公開顯示。這種工作經歷秘而不宣,是否為“假專家”出現埋下了隱患?
據業內人士透露,一些專家庫公司可能還會使用互聯網爬蟲技術,在各類職場社交平臺中獲取相關領域專家的信息,與其溝通聯系,簽約為平臺內專家。
有的平臺號稱,其簽約的專家人數已達到數十萬。據凱盛融英資料顯示,公司擁有近30萬名來自各行業領域的權威專家,他們遍布醫療、金融、TMT、消費、交運、能源、化工、教育、房地產等行業。
“專家”被明碼標價,根據 “抬頭” 不同出場費從幾千到上萬,平臺抽成近半
對內部信息的強烈需求,使得“專家”也成了可以變現的商品,在專家庫平臺上被明碼標價,公開買賣。
曾和第三方機構打過交道的券商研究院工作人員小劉告訴記者,第三方專家庫對專家的標價跨度較大,低的約1500元,高的超過萬元;線上和線下路演價格也會有較大區別。
據悉,電話路演專家價格在1500-2000元/小時,線下路演則在3000-5000元/小時。此外,伴隨著專家職位的不同,專家庫公司會對其進行進一步價格區分,有的專家庫中最貴的專家出場費每小時甚至超過萬元。
盡管出場費高達上萬,但平臺從中抽取的費用近乎半數。有券商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其曾經以9000元的價格邀請一位專家參加路演,但很久以后才了解到,這位專家到手的酬勞僅僅有5000元。
成為專家庫專家,參與咨詢是什么樣的體驗?曾任新三板公司高管的吳先生表示,四五年前曾收到陌生的座機電話,說希望能夠咨詢一下關于行業的一些現狀、競爭情況等問題。本來以為是媒體采訪,就答應了下來。
收到后續的郵件才發現,這是一次有償的咨詢服務,是專家庫的一個客戶想了解行業相關情況,并以每小時1500元的價格進行一個小時的電話咨詢。“對方提前準備了問題的大綱,到時候只要接電話跟對方聊聊天就好了”,吳先生稱,在如約完成了咨詢后,很快就收到了傭金1500元。
另一位曾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楊先生表示,參與咨詢的客戶大多數情況下自己已經有答案,他們需要的是求證,另一方面是答疑,特別是財報數據背后的深層次原因。
不過,楊先生同時指出,在提供咨詢等服務時需要把握好哪些該說哪些不該說,哪些可以深入說,哪些點到為止,而不是完全以滿足客戶的需求為準則。
事實上,不少客戶希望獲取的信息也多為業務機密等不適合公開披露的信息,一旦員工以專家身份對外公開該類信息,就可能面臨泄露商業機密的風險。
如在“翻車”的華創證券電話會議上,“假專家”就對遙望網絡2019年的利潤構成、未來發展目標等給出了明確的說法。即使該專家真的是遙望網絡的內部人士,當時星期六尚未發布2019年財報,在該時間點披露公司經營核心數據,就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披相關規定。
某中型券商分析師告訴記者,如果在路演中涉及違反金融法的問題,而被泄露的信息被利用操縱股市,將會面臨嚴重的后果。
而專家庫一方怎樣來對平臺專家進行合規控制?據51專家平臺介紹,專家在加入“我要專家”專家庫前,公司專業合規人員會對專家進行資格審查;為專家提供關于各類合規事務的培訓,主要涵蓋:不泄露重要非公開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不進行內幕交易、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對第三方的責任義務; 專家在參與任何項目前需簽署相關服務條款。
“專家”背后的抬頭包裝術:產品經理有的被包裝成業務部門經理,一線銷售變身銷售總監
除了可能存在合規問題,專家庫簽約專家的真實性也存疑。記者注意到,有人在網上吐槽說,偶然在某個專家庫看到一個自稱對自家公司很了解的專家,卻是入職不到半年、試用期都未過的前同事。
曉靜告訴記者,在第三方平臺上,確實存在邀請到假專家的情況。“專家公司作假就很容易邀請到假的”,曉靜說。
有從事咨詢的人士表示,由于專家庫的定價機制,不同“抬頭”下專家咨詢價格差距甚至有數倍之大,也刺激著專家庫對專家進行抬頭的包裝,專家對自己進行夸大、造假。如普通產品經理被包裝成業務部門經理,一線銷售被包裝成業務總監的例子并不少見。
專家庫介紹來的專家也不能說造假,只是很多級別都不是真的,“大家見誰都叫總”,一位基金經理對記者分析,現在第三方專家庫很多,如果事前不做核查,確實有可能有假高管。實際操作中,根據買方的反饋,也有假專家的情況。
“有的時候專家公司他們自己都不知道專家的真假”,曉靜說,一般性上市公司,信息會比較公開,不太會有假的成分在,“但是如果是一些創業型的公司,或者在國外上市的企業就不好說了。除非能確保來的人有人認識,要不然還真不好辨別真偽”。
邀請專家的機構怎樣分辨出專家真假?曉靜認為,一般賣方機構會對受邀專家進行試訪,了解其水平。“一些專家公司推薦的專家在簡單的溝通后就能感覺到水平的差距,尤其是作為研究機構本身就對行業有一定了解,有些情況很容易分辨真假。但如果被邀請的專家確實對行業有一定了解,單憑分析師的判斷,確實很難確保專家的真實性,所以我們現在也極少通過專家庫來邀請專家”。
一位基金研究員對記者表示,這可能和行業屬性有關,一些數據透明性較差的新興行業可能難以避免邀請專家。賣方在邀請專家時,應當且必須確認對方身份,不然就容易出現類似華創證券電話會議的事情。
“所謂專家,不一定具有高學歷、發表多少論文,但一定是某個領域的行家里手。如果一味適用論文、學歷等可能會限制掉一些實踐型的專家。所以,對于專家庫的發展,應當承擔起全面審查義務,主要從教育經歷、任職經歷、專業技能、學術研究等方面綜合評判是否符合入庫資格。一旦發現有離職、被取消資格等情況,應第一時間進行公示”。 陳曉薇表示。
律師:簽約假專家,專家庫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
提供假專家的專家庫會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陳曉薇律師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專家庫公司與證券公司等簽約,為其提供專家咨詢服務,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如果該專家是“假專家”,那么專家庫公司要承擔合同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
而使用假專家參與路演的證券公司承擔的責任可分兩種,陳曉薇解釋,一種是對于“假專家”并不明知,那么證券公司僅在其審核義務范圍內對機構投資者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該責任相對較小,且最終由專家庫公司承擔。第二種情況是,證券公司對于“假專家”是明知的,或者與專家庫人員共謀聘請“假專家”,那么證券公司應當與專家庫一起對機構投資者承擔連帶責任,甚至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的共同犯罪。
陳曉薇建議,專家庫要想通過其入庫專家獲得更多收益,公司要想獲得長足發展,一定要摒棄不正規、不合法的“包裝”操作。
新京報記者 張思源 編輯 岳彩周 校對 楊許麗
日,一種新興業務在電商平臺上掀起了一股熱潮,那就是AI“復活”服務。各種標價從幾元到上百元、甚至數千元,商家們競相標榜其技術的高超,宣稱能通過人工智能技術實現親人的“復活”。這一商業模式吸引了大量用戶的目光,然而,隨著這一技術的興起,也伴隨著越來越高級的AI詐騙手段。近年來,AI換聲、AI換臉等技術的濫用導致了用戶情感和財產的雙重受損。
在這一浩如煙海的AI“復活”服務中,有一位備受關注的人物,他通過AI換臉技術成功“復活”了去世的父親。視頻中,這名男子為了更像親人,甚至剃掉了胡須,用AI換臉錄制視頻,模仿父親的語氣向自己的奶奶報平安。類似的案例并非個例,音樂人包小柏也借助AI技術“復活”了已故女兒,通過AI制作了“數位(數字)女兒”,成功還原了愛女的嗓音。
包小柏的經歷尤為引人注目。在他22歲的女兒病故后,他決定深入研究AI相關技術,希望通過這一技術使女兒在數字世界里“復活”。盡管AI專業工程人員曾表示“癡人說夢”,因為女兒生前僅留下三句與媽媽視頻通話時的英文對話,錄音室規模與實際差距太大,但包小柏并未放棄,歷經10個月的努力,最終成功還原了2小時的聲紋。
然而,與這些溫馨而感人的案例相對應的是,AI技術在一些不法分子手中的濫用。特別是在美國,老年人因為詐騙而損失了高達16億美元,其中許多詐騙手段正是利用AI技術“克隆”熟人的聲音,以及其他依靠AI生成的伎倆。這種高級AI詐騙手段的興起讓人不禁深思,當技術在一些人手中成為犯罪工具時,社會應該如何應對這一新挑戰?
為了更好地應對這一問題,受訪專家提出了明確要求AI“復活”技術提供者在服務前向用戶索要相關證明的建議。他們強調,必須加強技術防范,以避免AI產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被用于欺詐等不法行為。與此同時,相關部門也迫切需要加強監管,推動建立AI行業的規范標準,以維護技術創新的同時保障人類的價值和尊嚴。
這一新興業務的發展勢頭迅猛,AI技術給人們帶來的情感安慰和紀念的方式無疑是一種創新。然而,在享受技術帶來便利的同時,我們也必須警惕技術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在這個充滿科技活力的時代,我們需要審慎思考技術應該如何為人類服務,如何確保在技術創新的同時維護社會的公正和安全。在AI“復活”的時代,我們需要更多的監管與規范,以找到技術發展與社會穩定之間的平衡點。【素材來源:網絡,無任何不良引導,如涉及版權或人物侵權問題,請及時聯系,將立刻刪除或做出更改。】
隨著AI“復活”技術的興起,人們對于這種虛擬重生的興趣日益高漲,然而,技術背后隱藏的倫理和法律難題也日漸顯現。在這個看似神奇的數字時代,我們迫切需要深思技術帶來的沖擊,以及如何在技術創新的浪潮中保障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首先,AI“復活”服務的崛起引發了隱私和道德層面的關切。個體的生命故事、情感體驗被數字化后,是否存在濫用、泄露隱私的風險?AI“復活”技術提供者在使用用戶的生物特征、語音數據等個人信息時,是否能夠確保充分的安全性和隱私保護措施?這些問題牽扯到數字化時代的倫理邊界,需要在技術發展的同時,建立更為完備的法規體系,以維護每個個體的合法權益。
其次,AI技術的廣泛應用可能助長了高級詐騙手段。隨著AI的不斷進步,犯罪分子可能更容易偽造聲音、面部表情等,進行更具欺騙性的行為。在美國等地,老年人因AI詐騙而遭受重大經濟損失,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加強監管,規范AI技術的使用,成為防范新型犯罪的必然選擇。
在這個背景下,受訪專家的建議顯得尤為重要。他們強調了AI“復活”技術提供者在服務前應該明確要求用戶提供相關證明,這有助于確保服務的合法性和道德性。與此同時,強調技術防范,避免AI產品被用于不法行為,成為切實的行動綱領。
此外,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也愈發重要。及時推動建立AI行業的規范標準,對于維護社會公正和個體權益至關重要。應當設立更嚴格的監管機制,加大對于AI技術在商業運用中的監督,以保障用戶的安全和隱私。
在這個新興領域,技術的發展是驅動社會前進的引擎,而法律和倫理的規范則是保障公正和安全的基石。在AI“復活”時代,我們需要更加謹慎地看待技術的推動,不僅要追求科技的創新,更要確保這一創新是符合道德和法律框架的。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數字時代中實現科技與人文的和諧共存。
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業,國家推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然而,近日有媒體曝光,部分企業為逃避繳納保障金,竟通過中介公司租賃殘疾人證,一些個人和勞務中介公司把租賃殘疾人證變成謀取金錢的工具。
記者在社交媒體討論區中檢索發現,殘疾人話題討論區內,不時出現“租賃”殘疾人證的帖子和留言——“租賃二級殘疾人證”“有租賃意向的找我進群”等。和中介聯系之后,會將有意租賃證件的人拉進聊天群,并且發布不同類別殘疾人證的需求。租賃之后,中介會向殘疾人證持有者支付一定費用。
實際上,這一行為已屬于“虛假用工”。有律師表示,對于持證殘疾人來說,如果涉及虛假用工,不僅要收回違法收入,還要面臨罰款;對于中介來說,違法經營會被吊銷執照、收回非法收入;如果負責人協同企業逃稅、詐騙,也會構成犯罪。
“用人單位通過租賃殘疾人證,而非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規避《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規定的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義務,這種行為屬于違法行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副院長、教授,全總工會理論和勞動關系智庫專家范圍在接受人民網采訪時表示,“該行為主要侵害殘疾人勞動就業權以及職業發展權。由于企業不實際用工,使得殘疾人無法真實就業,其職業能力、社會參與受到影響。”
范圍指出,對于相關企業而言,此種行為存在以下風險:一是行政責任的風險,根據《殘疾人就業條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可能需要承擔繳納滯納金以及騙取稅收優惠待遇的行政責任。二是刑事責任的風險,企業的行為可能構成偷稅罪等刑事犯罪。
既然用工企業要向殘疾人支付工資和社保,同時還要向勞動中介繳納信息費,為何不選擇直接聘請殘疾人工作?
范圍指出,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殘疾人平等就業的社會認知不足。二是關于殘疾人就業的公共服務相對不足。法律、法規規定企業有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義務,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有就業的需求,但是如何實現供需匹配、如何幫助殘疾人獲得相應職業技能,欠缺相應的機制安排。三是相關的執法力量不足。
人證不符、一證多掛……據知情人士透露,在虛假掛靠殘疾人證背后,是一個由用人單位、勞務公司、和殘疾人組成的“產業鏈”,其運轉模式日益精密和隱蔽,為打擊此類違法行為帶來諸多困難。
今年3月,人社部與殘聯印發《關于加強就業服務促進殘疾人就業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和管理。
在國家政策層面和相關部門管理層面,如何發力可以更好解決這一問題?范圍表示,需要標本兼治兩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從治標的角度來看,應該強化執法檢查,對于該行為予以及時查處,強化對相關企業、中介的違法懲戒;二是從治本的角度來看,應該在全社會強化公平就業的宣傳,提升社會認知,并且進一步完善相關的公共就業服務,提高殘疾人的職業能力,提高殘疾人就業的供需匹配。”范圍說。(宋子節、實習生周長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