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在十年前無疑是最火爆的社交軟件,但在微信出現以后,社交榜首逐漸被微信替代。QQ恢復3年前的聊天記錄的想法現在可以做到嗎?答案是可以的,qq在多年前就已經是一款非常強大的產品,能夠發送各種文件,面對面傳輸文件等等。那么大家想恢復3年前的聊天記錄時候該怎么操作呢?請看下文小編介紹:
QQ當時火爆的程度不僅手機上在電腦上也是一樣的,電腦QQ客戶端好玩的地方非常多,有QQ農場QQ游戲等等。有經常在電腦上登錄QQ聊天,給聊天做過備份的小伙伴們可以試著去恢復備份,那么我們就可以把聊天記錄恢復到手機當中。想嘗試此操作的小伙伴,請看以下步驟:
第1步:打開電腦QQ左下角的【主菜單】,點擊【聊天記錄備份與恢復】按鈕;
第2步:選擇【恢復聊天記錄至手機】按鈕;
第3步:勾選您所需要恢復聊天的好友,隨后在點擊【恢復】即可,最后在手機上確認即可。
備注:手機和電腦需要共同連接同一個網絡,才可進行恢復聊天記錄。
大家都知道QQ客戶端自帶的恢復聊天記錄功能,最高只能漫游到二年,而導致無法恢復三年前的聊天記錄。令許多人十分困擾,許多備份過或是沒有備份過的小伙伴都沒有辦法找到三年前的聊天記錄,現在還能找到嗎?其實是可以的,小編推薦大家利用專業的數據軟件對手機進行掃描,掃描完成之后或許可以看到自己三年前刪除的聊天記錄,最后再選擇恢復,操作如下:
第1步:下載安裝后,在打開軟件之后使用USB數據線連接上了電腦,便可以點擊【開始掃描】按鈕;
第2步:開始掃描您的手機過程中,請您盡量不使用手機,避免數據的丟失;
備注:USB數據線始終要保持連接,一旦斷開,掃描將失敗并且需要重新進行掃描。
第3步:掃描完成之后,從軟件左側中往下移到最底部,可以清楚的看到【QQ】這個選項,點擊它之后,就能夠看到自己的聊天記錄了;
備注:紅色字體代表已經刪除的聊天記錄,黑色字體代表現有的聊天記錄。
第4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之后,點擊【恢復】按鈕即可進行恢復。
備注:恢復期間也要保持USB數據線連接不中斷,和上述剛開始一樣,避免數據的丟失以及耽誤到自己的時間。
QQ恢復3年前的聊天記錄能恢復嗎?QQ作為當時最火的社交軟件,相信各位都有在QQ中留下美好的記憶,代表著我們的青春。如此重要的聊天記錄,還需自己珍惜保存好,QQ怎么恢復3年前的聊天記錄?本文在這個問題上為大家提供了一個好的思路,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順利的完成恢復聊天記錄。
據最高人民法院
12月26日發布的公告顯示今后電子數據可正式作為打官司的證據
得知此事后
不少網友紛紛表示支持
也有網友表示
該如何確認證據的真實性呢?
關于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確認問題,目前的司法實踐主要有四個途徑:
1.對方當事人自認;
2.微信頭像或微信相冊照片的辨認;
3.網絡實名、電子數據發出人認證材料或機主的身份認證;
4.第三方機構即軟件供應商騰訊公司的協助調查。
就是說如果聊天記錄存儲在云端、區塊鏈中、不可被篡改,且可以隨時調取,那么聊天記錄就是真實的,可以作為有效證據。
但是!!!
微信團隊曾公開發布聲明,微信不留存任何用戶的聊天記錄,聊天內容只存儲在用戶的手機、電腦等終端設備。
換句話說,依賴第三方佐證材料的真偽還比較困難。這種情況下,如何使自己的材料證明力度有效呢?通過兩個案例來分析:
No.1 案號:(2015)滬一中民四(商)終字第965號(2015)滬一中民四(商)終字第965號
審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案例要旨:原告主張被告向其借款,通過微信方式出具了借條,但其未能充分證明微信借條真實存在,亦未能證明該微信借條為被告出具,故對微信借條的真實性,法院不予認可,該微信聊天記錄不能作為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
法官提示:由于微信證據為生活化的片段式記錄,要是不完整可能斷章取義,也不能反映當事人的完整的真實意思。因此,在提供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明材料時,盡量保證微信證據的完整性,如完整的文字、圖片、語音等。
No.2 案號:(2016)魯17民特6號(2016)魯17民特6號
審理法院: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例要旨:在庭審中,能夠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手機微信中的信息一致,當庭通過被申請人手機微信提取申請人昵稱的詳細資料及電話號碼并點擊該號碼,撥打后為申請人的手機號碼的,可以確認被申請人手機微信中微信號的真實身份即為申請人。在沒有其他證據予以反證的情況下,申請人認為微信號系偽造的主張不予支持。
法官提示:在使用微信、QQ等工具進行借貸、合同簽約時,應確認對方的真實信息,對實名認證截圖予應保留。
QQ聊天記錄、抖音視頻能否作為證據?
QQ聊天記錄屬于即時通信信息,抖音屬于視頻電子文件,兩者均屬于電子證據范圍。
電子郵件簽約回復“同意”后毀約,可以當做證據嗎?
合同法中的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回復“同意”后,系對郵件內容的承諾,雙方往來的電子郵件內容系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屬于電子證據范圍。
所有的聊天記錄都能作為證據嗎?如何使證據更有效?
符合關聯性、真實性、合法性原則的記錄可視為證據;在交流敏感內容時,可先與其進行語音確認(語音添加至“收藏”后,訊息同步至云端后臺),重要信息如合同、借條等要求其拍照,以上記錄可證明其本人操作。
《決定》中第十四條規定
電子數據包括下列電子數據及文件:
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
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志等信息;
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最后,奉上微信記錄的保存方法:
【1】在電腦上登錄自己的微信,點擊左下角的縮略功能欄。
【2】彈出菜單欄,備份與恢復。
【3】選擇備份聊天記錄至電腦,注意:此時手機和電腦要連接至同一網絡(WIFI)。
華社鄭州8月21日電 題:“網絡水軍”:5萬元“造”熱搜?
新華社記者吳剛、高松齡
近期,河南新鄉警方成功摧毀了一個擁有大量“網紅”“大V”賬號的特大“網絡水軍”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276人,涉案金額達5000萬元。
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一些不法人員人為制造熱搜,通過虛假流量誤導公眾,擾亂網絡生態。
5萬元可以人為上榜?
“視頻里宣傳說可以幫助快速增粉、增加賬號熱度。”自媒體微博賬號的車評人牛先生說,他偶然刷到這類視頻后,未能禁得住誘惑,在與客服簡單溝通后,向對方支付了5萬元“宣傳費”,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快速漲粉。
拿到“宣傳費”后,網絡空間另一端的“刷手”,便根據牛先生的要求,通過軟件迅速對指定文章進行轉發、點贊、評論。很快,牛先生的這篇博文就被“炒熱”。
眼看自己這篇車評博文瀏覽量、點贊量、評論量迅速上漲,并登上當時汽車榜單熱搜,牛先生卻高興不起來。他說:“評論區里面都是些‘不錯’‘很好’等跟博文內容無關的評論,點開這些發布評論的賬號,全都是空號,自己的粉絲數并沒有增長。”
牛先生的情況并非個例。新鄉網警在網上巡查時發現,多個微博賬號異常活躍,頻繁發布推廣廣告,大肆宣揚其團隊可以幫助客戶大幅提高賬號內容的瀏覽量,提升賬號熱度,甚至可以根據客戶要求上微博熱搜榜單。
“我們以客戶身份與平臺客服聊天,發現里邊問題很大。”新鄉市公安局網技支隊民警王政透露,“平臺客服稱他們公司擁有不少真實使用的‘網紅’‘大V’賬號,還有大量普通的微博賬號,他們承諾可以將顧客指定的內容短時間內炒上熱搜。”
民警判斷,微博賬號都是實名認證,如果這家公司利用非法手段操控大量微博賬號轉發、點贊、評論的話,很有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
發現情況異常后,新鄉市公安局匯聚網安等力量,迅速成立打擊“網絡水軍”違法犯罪專案組;經縝密偵查,一個以非法盈利為目的、披著文化傳媒公司外衣的“網絡水軍”團伙逐漸露出水面。
鏈條清晰 覆蓋范圍廣泛
“最開始的時候,我只是用自己的賬號進行轉發、點贊、評論,不過這樣的收入微乎其微。為了增加收入,我購買了可以進行批量操作的中控軟件。”犯罪嫌疑人張某交代。
警方在張某的工作室里發現,10臺電腦上都安裝了大量的手機模擬器,每個手機模擬器上,都登錄了微博賬號,并且都安裝了一個名為“千語中控”的軟件,可以對微博賬號自動進行點贊、評論、轉發。據統計,張某工作室每臺電腦裝有50個手機模擬器,10臺電腦就可控制500個微博賬號。
圖為犯罪嫌疑人批量刷轉、贊、評使用的手機等設備。(新鄉警方供圖)
隨著深入調查,警方發現,像張某這樣的“網絡刷手”在全國還有很多,僅張某所在的這家河南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全國各地招募的“網絡刷手”已達千人。
如此大量的業務,警方判斷應有多家公司參與。通過分析涉案公司資金流水,設在廈門、天津的兩家網絡公司浮出水面。這兩家網絡公司均掌握大量“大V”賬號,這些賬號少則幾十萬粉絲,多則上百萬粉絲。
警方通過梳理案件犯罪鏈條,摸清了涉案公司作案手法。例如,某品牌方需要項目推廣,這些網絡公司會為品牌方提供熱搜推廣的規劃方案,以廣告合同的形式簽約。簽約后,網絡公司將任務以固定價格打包給下游的文化傳媒公司,下游公司再組織“網絡刷手”通過批量轉發、點贊、評論將品牌方要求的內容推上熱搜。
“我們會根據品牌方給的費用制定不同的推廣方案,比如,沖上熱搜排行榜收費5萬元,沖上非熱搜排行榜收費2萬元。如果想在榜單持續較長時間,我們要價就會更高,使用的‘網紅’‘大V’賬號也不同。”犯罪嫌疑人賴某說。
警方介紹,整個產業鏈結構完整,鏈條清晰,覆蓋范圍廣泛。在鏈條上游,管理著眾多“網紅”“大V”賬號的網絡公司,利用手中的資源,策劃推廣方案,制定沖榜目標;在鏈條下游,“網絡刷手”被各類文化公司招募后,通過虛假點擊、評論、點贊等手段,成為制造熱門話題的“工具”。
網絡空間絕非法外之地
掌握相關犯罪事實后,警方開展收網行動,先后在河南、福建、天津、上海等地抓獲賴某、張某等276名犯罪嫌疑人,同時繳獲作案手機和電腦若干。
經查,該“網絡水軍”犯罪團伙涉及虛假微博“轉贊評”操作達8億次,內容涵蓋社會輿論、熱點事件、明星形象、廣告推廣及賬號運營等多個領域,嚴重擾亂網絡生態。
目前,警方已采取刑事強制措施94人,移送起訴19人,打掉“網絡水軍”公司6家,查獲自動批量“轉評贊”軟件4個。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警方介紹,“網絡水軍”違法犯罪行為包括多種類型:一是有償刪帖類,不法團伙利用技術漏洞,有償清除網絡負面信息;二是敲詐勒索類,不法團伙以曝光負面輿情為要挾,偽裝記者身份對基層政府、企事業單位等實施敲詐勒索;三是刷量控評類,不法團伙操控海量賬號,為網絡信息提供虛假流量與好評服務;四是網絡暴力類,不法團伙利用網絡黑客技術非法獲取并泄露個人信息,實施網絡暴力。
2021年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公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明確,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虛假注冊賬號、非法交易賬號、操縱用戶賬號或者虛假點贊、評論、轉發。
警方提醒,廣大網民切勿輕信“足不出戶,日進斗金”的網絡騙局。看似輕松賺錢的承諾,往往是網絡黑灰產的誘餌,一旦涉足,必將面臨法律的嚴懲。每位網民都應自覺遵守互聯網法律法規,共同維護清朗的網絡環境,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