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期刊投稿時,有些編輯還會讓你自己填寫文獻標識碼,這個標識碼是什么東西呢?
文獻標識碼(WM)
(1)為了便于文獻的統計和期刊評價,確定文獻的檢索范圍,提高檢索結果的適用性,每一篇文章或資料應標識一個文獻標識碼。其規范共設置以下5種:
A——理論與應用研究學術論文(包括綜述報告)
B——實用性技術成果報告(科技)、理論學習與社會實踐總結(社科)
C——業務指導與技術管理性文章(包括領導講話、特約評論等)
D——一般動態性信息(通訊、報道、會議活動、專訪等)
E——文件、資料(包括歷史資料、統計資料、機構、人物、書刊、知識介紹等)
不屬于上述各類的文章以及文摘、零訊、補白、廣告、啟事等不加文獻標識碼。
(2)中文文章的文獻標識碼以 “文獻標識碼:”或“[文獻標識碼]”作為標識,如:?文獻標識碼: A
英文文章的文獻標識碼以“ code:”作為標識。
3.文章編號: 這個是期刊收稿后由雜志社給出,作者不用管。
4.UDC號及其他:
有些國內期刊及很多國外期刊還會要求給出UDC號,UDC《國際十進分類法》( )最初發表于1905年,一直由國際文獻聯合會負責修訂,其重點放在科學與技術各類,有目的地按類擴充細目,獨立分編成冊文獻標識碼a 參考文獻,以供專門圖書館和科技情報部門使用。用戶可以通過圖書館或網絡查找相應的UDC類號。
此外國外很多大型期刊有自己專門的一套分類號碼文獻標識碼a 參考文獻,如前面提到的物理學科方面就有PACS、PACC等類號,這樣的情況一般是大型的專業協會學會或者大型檢索工具長期以來使用的一套自定的規范。因此用戶投稿時如編輯要求還請多使用網絡搜索工具找到相應的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