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 吳琪 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近日,河南洛陽的祝先生向澎湃投訴平臺()反映,2021年7月30日,他在洛陽市世紀電腦城聯想專賣店花費9200元購買了一臺聯想拯救者款筆記本電腦。當天,工作人員在店內幫他的電腦進行了激活。然而,他到家后通過電腦檢測軟件發現,電腦的硬盤與電池均有使用痕跡。
祝先生懷疑自己買到了“以舊充新”的二手電腦,他要求商家 “退一賠三”。他說,電腦經銷商回復他稱,樣機也是新機器,并表示只能給他進行退貨或者換貨處理。
祝先生購買的電腦
8月27日,聯想集團投訴與建議部門工作人員回復澎湃新聞()稱,該經銷商未得到出售消費型電腦的官方授權,其行為屬于個人售賣。
當天,聯想方面回復:聯想總部的客服人員已經與消費者給取得溝通,也了解了顧客的訴求。目前,聯想內部已成立了專門的工作組,高度重視此事,盡快解決客戶的問題。
祝先生告訴澎湃新聞,他拒絕與經銷商和解洛陽有本地回收電腦的嗎,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退一賠三”。經營專賣店的經銷商洛陽市澗西區灣岸電腦經營部的楊先生稱,祝先生購買的電腦確實有可能曾被當過樣機,但“具體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弄混了”。他們愿意配合消費者走司法程序,尊重法律的判決。
消費者稱新聯想電腦有使用痕跡
祝先生表示,他購買的這款電腦此前在電商平臺的首發預約價格為7999元,但一直顯示無貨。7月30日,他來到洛陽市世紀電腦城聯想專賣店進行線下體驗,最終以9200元溢價購買了該機器。
祝先生稱,8月4日,他通過電腦檢測軟件發現,硬盤信息顯示已使用過919小時。隨后,他用自帶的電池檢測軟件,測試出該電腦的第一次開機時間為6月29號,電腦最長維持開機狀態長達30天。他在查看電腦的日志后發現,該設備在6月29日之前的日志全部被人為刪除,他懷疑自己買到了“以舊充新”的二手電腦。
祝先生稱用電腦自帶的檢測軟件測出的電池使用記錄
祝先生表示,根據這臺電腦背后的序列碼可以查詢到,這臺電腦于5月3日生產,5月13日出庫,“之后就應該原封不動地到消費者這邊,不知道什么人在出廠之后使用了這臺電腦。”
祝先生用第三方軟件檢測到的硬盤使用信息
祝先生回憶稱,當時店員表示可以將展示臺上的樣機以9000元的價格賣給他,但他堅持購買全新的電腦。“當時店里擺了很多全新機,他們就隨便給我拿了一臺。”事后,他聯系電腦經銷商洛陽市澗西區灣岸電腦經營部的工作人員詢問情況,對方回復稱,確實是他們的問題,并表示祝先生購買的這臺電腦應該是上架擺過的樣機。因此,祝先生要求商家進行“退一賠三”處理。
祝先生稱,對于自己的訴求,商家回復說,樣機也是新機器,“樣機也同樣有人購買”,只能給進行退貨或者換貨處理,無法滿足“退一賠三”的訴求。祝先生認為,聯想工作人員在銷售過程中“以次充好”,性質惡劣,因此不接受對方的解決方案,他堅持要求商家進行“退一賠三”。
商家系非官方授權出售,消費者已提起訴訟
8月27日,聯想集團投訴與建議部門的工作人員回復澎湃新聞稱,已經接到祝先生的相關投訴與訴求,經核查,該經銷商僅與聯想官方簽約了商用電腦的售賣權,祝先生購買的這款電腦為消費型電腦,未獲得聯想官方的授權。經銷商的行為屬于個人售賣,官方沒有管理權限,因此無法強制要求經銷商賠償。該工作人員表示,將會把祝先生的投訴意見向上級反饋,幫助消費者與該經銷商協商處理。
隨后,聯想方面再次回復:聯想總部的客服人員已經與消費者給取得溝通,也了解了顧客的訴求。目前,聯想內部已成立了專門的工作組,高度重視此事,盡快解決客戶的問題。
對此,經銷商洛陽市澗西區灣岸電腦經營部楊先生回復澎湃新聞稱,祝先生購買的電腦確實有可能曾被當過樣機,但“具體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弄混了”。這臺電腦是公司通過市場渠道進的貨,“我們都是當著面拆開洛陽有本地回收電腦的嗎,有問題我們可以現場更換的”。楊先生稱,收到投訴后他們一直與祝先生保持溝通,并給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但未與消費者達成一致。
祝先生告訴澎湃新聞,他已于8月16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經銷商洛陽市澗西區灣岸電腦經營部,案由為買賣合同糾紛。8月24日,洛陽市澗西區法院已受理該案件。
祝先生提供的民事起訴狀顯示,他的訴訟請求為:“返還原告購買筆記本的花費9200元,同時按購買筆記本價款的3倍賠付27600元,并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8月27日,澎湃新聞從經銷商洛陽市澗西區灣岸電腦經營部楊先生處獲悉,他們愿意配合消費者走司法程序,尊重法律的判決。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